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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生人学术讲座快讯第72期(2005年10月16日)





天地生人学术讲座 快讯
第72期(共7页)(2005年10月16日)[载www.tdsrjz.org]
本期责编:宋正海(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
主题: 尽快建设民间科学创新的认证体系—“开发民间科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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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建设民间科学创新的认证体系

——一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的亲历和建议

温 邦 彦
wby@chinayongjiu.cn
(浙江永久科技实业公司总裁,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兼现代逻辑研究所副所长)

今年20位高级知识分子,来自中科院、社科院、国防科工委的一些设计研究院,也包括了我这位来自民间的人士,我们一起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写了信,建议重视开发民间科学的宝藏。《科技日报》5月14日的头版头条作了报道,温家宝总理作了批示,科技部徐冠华部长、全国科协邓楠书记对此建议都非常重视,正在抓这项工作的落实。今天我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会,就这个问题发表一些看法,题目是《尽快建设民间科学创新的认证体系》。但愿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让民间的科学创新能够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一、民间技术的创新创造了辉煌的业绩

一提到创新,我们总会想到科技。其实科学创新和技术创新有很大的不同。简单的说,科学创新属于原理层面,技术创新属于应用层面。技术创新量大面广,科学创新相对稀少。
尽管今天提请关注的是民间科学的创新,还是很有必要先来简单谈谈已经创造了辉煌业绩也受到了充分肯定的民间技术的创新。

1、 专利法为民间技术创新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1985年实施的我国专利法,既保护职务发明,又保护非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肯定属于民间创新,职务发明中也有很多属于民间的创新。

爱迪生说过“专利制度为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我认为这还是第二位的。为创新承担了评价的法律责任,而且评价方法科学合理,这才是第一位的。专利法首先用世界新颖性来评定是否属于创新,其次再来评价创新的先进性和实用性,还将应用价值交由市场来评价。只要申请人的文件符合要求并交纳费用,审查员必须限时给出审查结论。而且审查员与申请人是平等的、没有利害关系,申请人如果不同意审查结论还可以申请复审乃至诉讼。最要紧的是,专利法对申请人没有任何学历、文凭、身份、职业、专业、年龄等各种限制,这就为民间的技术创新提供了人人平等的法律保障。

我的体会很深刻。66年高中毕业,被文革剥夺了升学深造的机会,我便当了机械学徒。学徒三年满师是当时全国统一的规定,我却已晋升为七级技工(最高为八级),原因是我完成了多项技术革新。后来我又系统自学了机电专业的大学课程,被破格提拔为技术科长。文革刚结束,我们就与大学的教授们一起完成一机部和交通部的重点科研项目。

1981年我又自办了生产自己创新的电磁阀产品的科技型工厂——浙江瑞安永久机电厂。在1985年专利法实施前,我不敢说自己有发明,只能说有革新。而且当时没有任何的单位愿意为一个民间的私人小厂,为一个没有大学文凭的人去召开科技成果鉴定会。我的创新产品被当时的大厂批量仿造,模仿者轻轻松松坐享其成,创新者自己却在缝隙中苦苦挣扎。全靠有了专利法,才制止了这种不正当竞争。

2、 市场经济为民间技术创新营造了优良环境

专利法用法律的手段保护了创新者的知识产权。尽管改革开放的初期,姓社姓资的争论非常激烈,但是社会对技术创新还是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1984年我就申请创办私人研究所,专门从事技术发明。同年我又申请创办私立的职业技术学校,以保证员工的素质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服务。1985年4日1日我国专利法实施的第一天,我的研究所就申请了3项专利,第一个月就申请了6项专利。随着专利的批准,瑞安市政府特地为我的研究所、学校和科技型工厂批了好几亩土地,这在当时要冒政治风险。由于是支持技术创新,社会普遍予以认可。有了自己的研究、生产和培训基地后,我的电磁阀产品的销量和地位就不断提升。后来我又获得3项美国的发明专利,为产品远销欧美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市场经济的制度为技术创新者充分体现自己的价值营造了优良的环境。

3、 发明家的艰苦劳动得到了全社会公正评价

从技术方案到市场商品,一直到产业形成,还需要大量复杂的工作。全国很多的民间发明家通过自己实施或者转让,使技术很快变成了商品,有的还形成了很大的产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发明家已不存在民间与非民间之分。只要你的发明能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市场和社会就会给你相应的回报;你也能参加各种各样的评奖活动,会受到公正的评价。人们对发明企业家的评价普遍较高,社会还给予工作更艰难的民间发明家以更多的尊重。

我的发明获得了各级科技进步奖,获得了日内瓦国际发明金质奖,获得了世界发明一
级骑士勋章。1987年我通过考试获得了高级工程师的职称,被评为浙江省劳动模范。1988年被评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89年又应邀参加四十周年的国庆大典,并且作为2800名全国劳动模范的50名代表之一,在天安门城楼上受到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二、民间科学的创新面临着尴尬的局面

我从1990年开始将自己的主要精力转向科学创新,从事逻辑学、基础数学和哲学的研究。15年艰苦卓绝的努力,深切体会到民间科学创新与民间技术创新的巨大反差,我国的民间科学创新面临尴尬的局面,在此我大声呼吁全社会予以关注和支持。

1、 民间科学创新的论文极难有效发表

从一开始我就给自己定下规矩:“不知天命,暂不开口”。虽然那时我已经知道康托无穷理论、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诸多逻辑学悖论等都存在严重的问题,有我创新发挥的空间;但是我仍打算花八年的时间,补上数理本科和硕博的课程,在自己50周岁之前,没彻底弄清这些问题的根源之前,决不轻易发表自己的见解。这八年的时间里,我拜访请教了很多位专家教授。当时我听到教授们的话是,带过那么多博士,还没见过像温邦彦那样提出这么深刻问题的。

但是,当我到了天命之年要发表自己的论文时,杂志社的答复却都是,不适合于本刊。询问的结果是,涉及世界难题之类的论文需要本专业的权威专家推荐后才能受理。我千方百计找到权威人士,为了节省他们的宝贵时间,我先是递上简要版。世界难题能这么简单就被解决吗?我又把书一样厚的论文资料呈上,谁有那么多的时间去看你的长篇大论呢?我知道权威人士都很忙,确实没时间也没义务对我的文章进行审查。他们都精通并在传播现有的理论,怎么会轻易相信重大理论会被一个无名小卒推翻呢!所以,我的文章始终没法发表。

有人说,直接在网上发表啊!还可以出书传播呀!这些当然是一种发表形式,但是对于专业性很强的世界难题,必须引起专家们的讨论才有可能更改现有的结论。目前有效的发表形式首选专业杂志,其次专业会议。经过艰难努力我争取到了专业会议的参会和发言的机会。1998年和2002年两届世界数学家大会上都应邀作了报告,还多次在全国性的逻辑学会议上作了报告。很多学者认为我所研究的课题太大了,不是他们力所能及的,不敢轻易发表评论。高层次的专业杂志还是不肯刊登我的论文,只能收录在会议的论文集里。

参加会议的另一个目的就是结识一些学界的朋友,2004年我被中国人民大学聘为客座教授兼现代逻辑研究所的副所长,总算真正被接纳为本专业的研究者。

七八年的奔波,发自内心的感叹:民间科学创新者要发表成果真是太难了!原因是,缺乏像保护技术创新的专利法那样的保护科学创新的法律,没有任何人负有评审科学创新的法定责任。

2、民间科学创新的成果不能得到评价

技术创新的好处在于它可以做成产品,并且可以用事实进行验证。设想当年避雷针的发明刚提出来的时候,有谁会轻易相信这么一根小小的金属针能解决致人畜死亡、致房屋烧毁的雷电大灾害呢?好在它只要做几次试验就可以让人信服了。科学创新中关于物质科学的理论也可以用实验来证明,伽利略就是在比萨斜塔上用落球试验纠正了亚里士多德的自由落体运动规律的。

我所研究的是逻辑学和数学,属于符号科学,它没法用实验证实,只能靠专家的讨论。符号科学的重要性绝不亚于物质科学,大家可以想一想,如果伽利略不是事先通过逻辑推理发现问题,怎么会主动跑到斜塔上去做实验呢?

我抱着虚心向行内专家请教的态度,我怀着足够的耐心,一点一滴地去说服专家。终于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上发表了我的论文《略论创新与逻辑》,里面包含了5个历史难题的初步简要的解决方案:两千多年的“说谎者悖论”、三百多年的“伽利略悖论”、一百多年的“罗素悖论”、七十多年的“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和三十多年的“宇宙大爆炸”。《新华文摘》对这篇文章作了索引。后来我又两次在全国性的逻辑学大会上作专题报告,指出“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证明中的双重标准问题,引起了与会者的共鸣。这些都是人民大学专家们指导和帮助的结果,包括曾经受到毛主席邀请面谈的两位逻辑学家之一的黄顺基博导、曾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当过访问学者的全国形式逻辑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慕泽博导、北京市逻辑学会会长赵总宽博导和苏越教授,还有北京大学陈波博导、南开大学的张斌峰博导等等。尽管如此,我的创新成果还是得不到公正的评价,更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15年的苦斗,苦的不是科学研究本身的苦,而是民间科学创新的评审认证苦苦找不到门路呀!

3、民间科研人员的志向不能得到理解

1978年的全国科学大会后,我国出现了很多民间科学研究者。这些人没有国家基金的资助,靠着自己省吃俭用去研究科学难题。很多人对科学到了痴迷的程度,不仅废寝忘食,其言行在常人看来还有点怪诞。媒体也屡屡报道一些民间人士宣称解决了某某世界难题,或者对某某权威理论提出挑战,但最终都没有得到行内权威的认同。民间科研者责怪成果得不到发表和评价,埋怨主流科学家的不理不睬,他们感到非常委屈甚至愤愤不平。

近年来还出现专门以民间科学创新为研究课题的学者,他把我们这些人叫做“民科”。他认为“民科”们的学历不高却都想一夜成名,都是好高骛远的偏执狂,还经常纠缠科学家,既害己又害人。他的言下之意,规劝“民科”们悬崖勒马,回头是岸。这位老兄的“论文”居然在多家媒体上传播,他自己真的一夜之间成了名人,却不知民科们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说真的他对我还算特别客气,曾经问我,放弃赚钱去研究科学是不是出于兴趣?我的回答:更多的是责任。他感到迷惑不解和十分惊讶。

我的话很真实。我获得全国劳模后,就把它当作新的起点,新的目标自然是历史劳模。我的对比也很简单。现在比尔.盖茨是全球首富,300年后会出现很多财富超越他的企业家。而每一个要成为当代合格的人都必须学习300年前牛顿的思想,2000多年前欧几里得的思想,可见正确的思想对人类是何等的重要!

我的优势不在于技术创新和企业经营,而在于我的思维方法。我发明了三维五行辩证法,以此方法我分析了人类文化经过了两次大飞跃。第一次发生在公元前4世纪,以古希腊学者为首完成的综合,第2次发生在公元17世纪,以西欧学者为首完成的分析。21世纪初将会出现第3次文化的大飞跃,这将是在彻底分析基础上的大综合。中华民族有望承当第3次大飞跃的主角,因为中华民族有着独特的思维优势,只要充分吸收世界各民族的先进文化成果。文化大飞跃将首先在哲学和基础科学领域取得突破,符号科学作为工具无疑首先要飞跃,存在了一百年的数学和逻辑学危机首先要解除。我坚信自己找到了解除危机的金钥匙,我坚信自己能够为重建逻辑学和数学的基础做出自己的贡献。

1990年我对助手说明自己的精力转移时,就已经清楚表达了上述观念。我将企业的发展战略确定为“不求急速膨胀,但求稳步发展”。当看到别的企业飞速发展时,我深感对不起跟随我创业二十年的助手和员工。当面对冷漠、讥笑和指责时,我仍一次又一次低声下气地去求人理解我的学术思想,其结果当然不是赚钱而是花钱。我每周工作80小时以上,15年如一日默默地艰苦奋斗着,如果不是一种高尚的责任在支撑着,谁还会有这样的兴趣呢?

三、民间科学的创新亟待着社会的支持

对于民间的科学创新,社会到底应该抱什么样的态度呢?我们先来讨论以下几个问题。

1、 民间科学研究,对社会到底有利还是有害?

民间科学研究的动机出于人类的好奇心、探秘欲,是一种文化需求。这比起那些只追求吃喝玩乐的人不是高尚得多吗?为什么还要受到指责呢?科学创新不可能一夜成名,确实也有人把它看得简单了,以为凭自己的一点小聪明就可以获得100万美金的诺贝尔奖。但是,这也不过跟那些买彩票期待得大奖的人一样,并不会对社会造成什么危害呀!

一个国家的体育发展,只有群众广泛参与才会涌现出一批拔尖的运动员。一个国家的科学发展何尝不是如此呢!民间科学研究的活跃正体现我国政通人和、繁荣富强。民间科学研究者往往从直觉出发得出自己的结论,从实际出发做条件简陋的实验,这在正统的科学家看来不够严密甚至可笑,但是其中的哲理却完全可以成为训练有素的科学家吸收的营养。文凭很低的法拉第应该算是一位“民科”吧,他用条件简陋的实验所得出的成果不正成了精通数学的麦克斯韦的电磁场理论的实验基础吗?21世纪科学的发展也许更需要民间科学家的加盟和合作。

2、 民间科学研究,成功的可能性到底有没有?

“科学研究只可能有冠军,绝不可能有亚军。”这说明科学创新的难度很大,成功概率很低。毫无疑问,民间科学创新的成功概率更要低得多。但是,小概率决不等于没有。科学史上很多重大创新成果都是民间科学家完成的。爱因斯坦发表三篇重要论文时是一名专利审查员,发现欧姆定律的欧姆是一名中学教师,发现焦尔定律的焦耳是一名酿酒商,发明了现在计算机科学中广泛应用的布尔代数的布尔是一位真正的逻辑学大家,他也是自学成才的。

有人说,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的科研需要大兵团作战。耗资巨大的阿波罗登月计划,民间科学家能承担得起吗?我们的回答是,现在和将来的科学创新,并非任何项目都必须耗费巨资,都得大批人员共做一件事呀!而且,核心的原始创新就是个人的科研成果!

3、 同样的成果,自费和公费到底哪个贡献大?

假设您有两个孩子,大孩子由您提供资金,小孩子由他自己张罗,两个取得同样的成功,
您说哪一个贡献大?您要是说大孩的贡献大,别人肯定会认为您偏心。或者,小孩子就是私生子,您不敢也不愿意承认。

现在科学论文的发表和科学书籍的出版以及科学成果的评价,都要先审查得到哪一级基金的资助,级别越高基金越多,也就容易被推定为论著的水平越高。这合乎逻辑吗?审查人认为基金立项时已经作了审查,即使错了自己也没什么责任,这不是玩忽职守么。其实,立项审查最多也只是确定该课题值不值得研究,研究者有没有能力从事这项研究。拿了纳税人的钱,评审验收理应从严把关。但是,现实中到底有多少个基金项目最后通不过验收呢?

民间的科学创新在立项时成了被遗忘的角落,如果成果出来后政府连评价还不负责任,民间科学创新还不真的成了私生子?

4、成果的评价,创新与综述该用同样标准吗?

现在科学论文的审查,创新和综述不作分类,基本上采用同一标准进行评价。创新点的明确并没做要求,而参考文献倒十分讲究。一般来说,级别高的杂志里论文学术水平也高一些,但是原始创新却往往只能发表在低级别杂志上,甚至不是专业杂志上,因为真理总是先被少数人发现和认可。这道理谁都懂,可是我们又有什么规定促使成果评审时能够发现而不遗漏原始创新呢?

众所周知,科学是在点点滴滴的创新中进步的。一篇创新类文章如果有一个重要的创新观点是对的,哪怕还有许多其它的次要错误,它也是可取的。综述类的文章就不一样了,只要有一项错误就可能酿成大祸,必须予以杜绝。现在常常是抓住创新类文章中的一点小错误就全盘否定。有些还不是错误,是因为创新所带来的观念变化,审查员自己不明白,也不愿意深究,就武断地下了否定的结论。民间科研者对学术传统不很熟悉,需要专业科学家的谅解和帮助。审查员是科学创新的裁判员,也可以说是科学的法官,应该肩负起推动科学进步的崇高使命,发现而不遗漏任何有价值的创新。

5、民间科学成果,政府该不该负责组织评价?

我多次请求政府的科技管理部门对我的科学研究成果组织评价,得到以下两种答复。

一是,行政不干预学术,要评价必须请学会组织。

这似乎很有道理,但会遇到如下一些问题:

1) 学会不像行政具有指令性,邀请的专家工作忙就不会来,难以保证会议开成。
2) 批判现有理论的创新,不一定事先能说服学会的负责人,会议也就开不成了。
3) 评价费用由申请人负责倒也可以,因为没有收费标准,到头来说评审人收了好处才给予肯定,说成果是花钱买来的,弄得谁也不愿意去干这吃力不讨好、又不一定有效的事。

二是,你的研究没有被列入政府的科研项目,所以我们没法组织验收。

这回答还比较符合现有的操作实际,不过我马上会有以下的问题:

1)拿了政府的钱,无疑必须验收。没拿政府钱的成果不验收的规定难道不应改正吗?
2)若是经费原因,则由申请人交钱给政府,就可让申评双方避嫌,使得评价更公正。

当政府或者学会真的承担起评价的组织责任时,还可能会得到这样的答复:
几位权威都认为你的创新没什么意义,即使再组织评价也是这样的结果,所以没必要。
我请考虑以下几点:

1) 现在科学论文评审常采用双盲的做法,据说是为了避免矛盾。注意,科学论文的评
审主要确定是非,不同于确定优劣的奖项评审。难道科学家的是非观还须隐藏吗?
2) 兼听则明么!应让创新者和他聘请的专业人士充分发表意见。创新的理论若没被充
分证据所驳倒的话,也是可以与现有理论并存的。至于创新的意义应该让时间来检验。
3) 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便于权威人士深入了解创新的意图和内涵,也能让创新者有机会得到权威人士的指导和帮助,评审会或许还能成为双方合作、共同走向成功的桥梁。
总之,只有政府负起组织评价的责任,重大的民间创新成果才可能得到承认和推广。

四、 关于做好我国科学创新工作的若干建议

1998年的时候,我曾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作过一次报告,国务院内参《行政研究信息》1998年第26期以18页专刊的形式刊登了我的《关于科教兴国的一些建议》, 国务院刊物《中国行政管理》1999年第3期也发表了我的文章《关于知识经济、科教兴国的思考和建议》,其中经济方面的建议已得到采纳,科学方面的建议尚未得到采纳,这里再予以简述并作补充。科学创新本来就是民间去实践,政府来管理。所以,这些建议主要是针对政府的管理措施。

1、 呼吁我国率先建立保护科学创新的法律制度,争取能被其他国家仿效

工业革命首先发生在英国,这与英国于1642年率先实施了专利法有很大的关系。目前,全球还缺乏保护科学创新的法律制度。鼓励创新者通过公平竞争推动科学发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内容,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创建保护科学创新的法律制度。

中国率先建立类似于专利法(首先是创新的评价方法类似)的法律,如果还能被其他国家所仿效,那就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21世纪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赶超世界发达国家,仅靠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是难达目标的,必须在科学创新方面有所突破。中华民族有着优良的文明传统和文化基因,又有着独特的思维优势,完全可以在科学创新方面首先取得突破性进展。呼吁尽快率先采取法制建设的行动。

2、 造就科学创新的裁判员和教练员的队伍,请进“罗先生”和“赛先生”

科学创新就像体育运动一样,不仅需要运动员,还需要造就裁判员和教练员队伍。
让运动员兼当裁判员的制度设计有着先天的缺陷。可以参照专利法的做法,让裁判员专职化并且分级分类负责。先审查新颖性,再审查逻辑性,涉及事实的学科还要审查真实性,最后再审查实用性和简明性,审查时结合考虑专业权威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使原始创新脱颖而出,也能有效避免错误创新的鱼目混珠。需要对裁判员进行专门的逻辑学、科学学、创新学、哲学和法学的培训,还要制定针对裁判员的幅度较高的严明的奖惩制度。
科学真理绝不是建立在对科学权威的崇拜上,它必须经得起逻辑和事实的检验,科学的发展遵循一定的规律,科学创新还必须讲求方法。哲学是指导科学创新的重要学问。
造就科学创新的裁判员和教练员队伍,21世纪我们还要请进“罗先生”(logic逻辑学)和“费先生”(philosophy哲学),这是我们在20世纪请进“德先生”(democracy民主)和“赛先生”(science科学)的深化,但愿引起进一步的重视。

3、 缩减科研的项目经费,增大奖励幅度,加强和完善评价体系的建设

我国政府对科学创新非常重视,国家和省部级都设立了数额不少的科学研究基金,但是成效并不算理想。目前的管理忙于筛选课题给予资助,这类似于计划经济时代去建设一个个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忙于层层上报各种表格和开展各种公关活动去争取资金,成果验收总能获得通过。把资金投放的重点转为成果完成之后的奖励,不就更有成效吗?
这对创新成果的评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加强和完善评价体系的建设。在以知识经济为主体的新世纪,必须切实保护公民的创新权,包括获得科学知识的公平权、选择课题的自由权、发表成果的公开权、创新评价的公正权、激励机会的均等权等。完善的评价体系不应再有民间和非民间之分,这样才能促进创新的繁荣,推广创新的成果,促成社会的和谐。

4、 政府承担起民间科学创新重大成果的评审和推广责任,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动用政府科学基金的项目,毫无疑问政府负有验收评价的责任;没花纳税人钱的民间科学创新的成果,政府更应负有评价的责任。由于民间创新的成功概率太低,需要设计筛选的程序。筛选的原则应考虑课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果的成熟性(比如两位专业教授的推荐,专业杂志编委会的推荐,民间科学家协会推荐等等)。不仅允许还应鼓励民间创办自然科学刊物,还要专门设立民间科学的伯乐奖。总之,我国应该尽快建设民间科学创新的认证体系。

民间科学创新的目的仍在于推广应用,民间科学家缺乏相应的载体,特别需要政府和国家的科研教育机构的帮助和支持。我国已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应该坚决打破公民的身份界限,真正做到不拘一格选拔人才,首先应该在科学裁判员队伍建设中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5、 引导组建民间科学家组织,鼓励企业家设立民间科学研究基金
我国现在“民科”群体人数众多,扎根于各行各业,有执着的科学精神,富有原创灵感,奇才怪才不少,具有民族特色。可谓“藏龙卧虎在民间”,是尚未被重视的我国科学现代化另一支重要力量。但是他们与主流科学家缺乏沟通的机会,成果长期难于得到正确评审和公正对待,甚至还被轻易扣上“伪科学”的帽子。这造成“民科”与主流科学家之间的矛盾和误解,已成为中国科技界构建和谐环境的“瓶颈”之一。

引导组建民间科学家协会,有利于开发“民科”宝藏,有利于“民科”的自我提高,有利于与主流科学家的交流和协作,有利于我国民间科学创新的认证体系的建设。

鼓励企业家设立科学研究基金,国家应该出台相应政策,除了税收优惠之外,能否还考虑授予荣誉学位(也可参加一定考试)和子女优先入学(没说降低毕业标准)等等。

五、报告人愿意捐资500万元,创建世界首座逻辑数学博物馆

据查,独立的逻辑数学博物馆全世界还没有(也许本人孤陋寡闻),创建它很有意义。根据自己的力所能及,我愿意捐资500万元来建造馆舍,捐给名牌综合性大学或中科院,希望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进行建设,也希望其他企业家携手共图大业。初步的想法如下:

1、 博物馆将建设成为国家级学科的展示中心、教学基地和研究基地
陈列逻辑学和数学的发展史中重大成果和事件的资料,陈列该学科在各领域的重要应用的演示,让参观者在较短的时间内能了解该学科的内容分科、发展历程、主要应用和研究学习的方法。

运用多媒体和网络的手段,开展该学科的各层次教学包括非学历的培训,同时编写不同层次的教材包括音像制品,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快速提高学员的逻辑学和数学素养。
搜集并发布该学科研究的动态信息,介绍学科难题的研究近况,举办各层次的学术研讨会报告会,开展国内外的学术交流,组织学术攻关,出版学科书籍和期刊,并争取在学科发展方面创造新的历史。

2、 希望与名牌高校或中科院共建,若能2007年国际逻辑学大会前竣工较有利
这是一项新事物,需要硬件、软件和“活件”的配套,必须由愿意率先建设的名牌综合性大学或中科院高度重视并领导,才能真正成功。博物馆的成功运行将能达到以下预期目的:

1) 能明显提高逻辑学数学的教学成效,更好普及该学科知识。
2) 利于集聚逻辑学数学的高级人才,更多完成重大科研成果。
3) 利于摆正逻辑学与数学的位置,扭转重数学轻逻辑的偏向。
4) 推动民间资金投向基础科学,推动基础科学研究体制改革。
5) 有助于提升学校在国内外,中国在国际该学科的学术地位。

3、 请求政府尽快组织公正评审报告人涉及重大课题的科学创新成果

2002年世界数学家大会在中国召开时,我原以为国家一定会借此机会致力把中国人的创新成果推向世界,我认为自己关于无穷理论的质疑和创新基本符合条件(时间还将证明此点)。但是由于牵涉到哲学和数学的两方面创新,我的成果得不到评价,艰苦努力未能奏效,结果只能在小组会上作一个内容缩减的短报告。

2006年世界数学家大会将在巴塞罗那召开,2007年国际逻辑学、方法论和科技哲学大会在中国召开。我请求科技部负责组织评审我的涉及重大课题的多项科学创新的成果。建议先评审关于排除“说谎者悖论”和“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大家知道,哥德尔现在被认为是继亚里士多德之后最伟大的逻辑学家,爱因斯坦认为哥德尔是与其比肩的智慧巨人,该定理对哲学、逻辑学和数学影响都很大。这么重大的课题如果没有政府的推动,一个民间科研者实在无能为力。而且,对我的成果作评价已得到本专业一些权威教授的支持,包括曾受到毛主席邀请的著名逻辑学家黄顺基教授。

我的要求很简单。

1) 如果专家们认为我的创新中有值得肯定的地方,敬请专家帮助完善,希望联名
发表成果,同时也请组织推荐,争取在2006年的世界数学家大会上和2007年国际逻辑学大会上做一个与成果地位相适应的报告。

2) 如果专家们认为我的创新没有意义甚至是错误的,那么请将申请人和评审人的
书面意见作为科技档案予以保存,留待时间来检验。这可以避免中国人的成果将来被别人改头换面变成了外国人的辉煌,可以避免重演欧洲海岛和大陆双方持续百年的微积分发明的优先权之争。

3) 如果认为我的创新还需要研究讨论,就请推荐给学界认可的争鸣类刊物发表,
以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辩论,这至少也能增强中国科学研究的活力。

我从1990年开始从事基础科学的研究,整整当了15年的科学个体户!虽然完成了多项科研成果,但是从1997年开始所作的主要工作就是寻求科学成果的发表和评价,效率实在太低了!今天已经58.33岁了,不知上帝还会给我多少时间。一旦我的成果得到公正的评价,即使被认为仅仅是可以与现有理论并行的一家之说,我也将可以发挥自己的组织才能,带领一批博士生去完成更多的创新。可以自信地说,我带的学生绝不只会在外国人雕好的象牙塔里唱颂歌。我们会全力以赴,为中华民族争光,为人类进步添彩!

但是,现在我连高中毕业生也不如!每年北大和清华都会派人到我的母校去争夺高考得高分的学生,对今年的高考状元更是开出很多优待的条件。老教师们都说我当年的学习成绩绝对不会低于母校毕业的省级高考状元和全国奥数冠军。但是,高中毕业奋斗了40年的我,戴着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的帽子,捧着科研的成果和经营的成果在寻找单位去奉献,居然没人光顾呢!也许就因为我用一个一个式子写出了世界权威的错误,也许就因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的人从来就没什么好结果!

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在有力地发挥着宏观调控的作用,科学领域也应该如此吧。我作为一位模范的公民,有困难当然向政府求助!我作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做贡献当然找党组织。我花了15年宝贵的时间和数百万元的经费,我还将继续保持生活的节俭,愿意再捐献500万元。今天在这么隆重的中国科学家论坛上,我非常正式地恳请组织,尽快对我的科研成果作评审认证。我沉默了15年,今天说的话,无论关于学术的还是关于经济的,都是负责任的。历史已经作了记载,时间将会做出证明。

在快要结束演讲时,拜托媒体的朋友们广泛传播以下一些信息并帮助促成合作。

我现在还靠企业的收益来维持科学研究。我在温州的浙江永久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是国内电磁阀、减压阀行业的龙头企业,被科技部命名为“中国民办科技实业优秀单位”,连续四届蝉联“浙江省级文明单位”。我在南京的400亩工业园也欢迎优良的工业项目来合资合作。企业界的朋友们若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把商机给我,就是朋友们对科学事业的一种贡献。

我的学校荣获了“国际公认的中国十佳民办学校”,属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评价标准在于学生就业率100%,毕业生身价高于一般大专生,学校创新能力强、校园文化的职场化程度高,学校对当地经济和文化的贡献大。我正在组建教育集团,欢迎中西部县地级城市的职教中心合作办学,可以保障毕业生在当地或者在温州就业。

创建逻辑数学博物馆的计划,需要名牌综合性大学或中科院的牵头。由于我的能力有限,只能捐一座,自然要挑选积极性高的单位,欢迎有意的单位尽快与我联系。捐资的数目并不算多,但愿合作者能够看到我这个人和我这颗心。也请先想一想,在与众不同的道路上奋斗了40年的我,将会给合作带来什么希望和麻烦。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衷心地真诚地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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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生人学术讲座快讯第72期DOC文本请看:
http://www.tdsrjz.org/message3/2005-7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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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cd 12/26/05 20040300065)



天地生人学术讲座快讯第71期(200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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